近日,有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提出的《预制菜 盆菜》《预制菜 鲍鱼》《预制菜 佛跳墙》三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
《预制菜 盆菜》规定了预制即烹配菜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 运输和贮存、产品追溯、管理体系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预制即烹盆菜的生产、检验和销售以及其他有关领域。
预制即烹盆菜指的是将多种食材经挑选、清洗、预处理、熟制或半熟制之后,按食材的特性逐层摆放在餐具内,浇上高汤,经速冻、包装制成的,经过简单烹调就能出锅的预制菜。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预制即烹盆菜的原辅料要求、生产卫生要求、感官指标、品质指标、安全指标、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
其中,在“运输和贮存”方面,该标准规定菜品应贮存在≤-18℃或以下的冷库内,冻品中心温度应≤-18℃,温度波动应控制在士 2℃以内;产品应采用符合 GB 31605 规定的冷链运输。
《预制菜 鲍鱼》预制鲍鱼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文件仅适用于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同时流通的预制菜鲍鱼。
预制鲍鱼指的是,以可食用鲍鱼为原料,配以辅料(含食品添加剂)调味,经原料处理、煮制、杀菌、速冻或不速冻等预烹调工序制成,并进行预包装的即食、即热或即烹预制鲍鱼。
《预制菜 佛跳墙》规定了预制菜 佛跳墙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品质指标、安全指标等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等内容,并界定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产品的分类,确立了产品追溯、管理体系的一般原则。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同时流通的预包装预制菜 佛跳墙的生产、检验和销售以及其他有关领域。
根据该标准,预制菜 佛跳墙是指,经预加工和/或预烹调而成,可在冷链或常温环境下进行贮存、运输及销售,即食或非即食的预包装预制菜 佛跳墙产品。
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同样规定了预制菜的原辅料要求、感官要求、品质指标、安全指标、净含量、食品添加剂。(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
据了解,上述三项团体标准的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3年8月30日,请在此之前将意见反馈至协会标准化专委会,意见接收邮箱:gdfca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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