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日报》第07版刊登“筑牢检察防线 守护绿水青山
朝阳县检察院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一文,内容如下:
(相关资料图)
筑牢检察防线 守护绿水青山
朝阳检察院持续加大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
孟菲菲 成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朝阳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主动出击,多措并举,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五年来,朝阳县检察院办理生态和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0余件,占比60%,彰显了检察作为和护卫“绿水青山”的使命担当。
以“检察建议”为抓手,“退耕还湿”还湿地全貌。朝阳县台子镇馒头营子村阎王鼻子水库是朝阳市区上游的城市用水一级水源地,是省级重点湿地保护区。恰逢农时,有农户在湿地上准备耕作,如不及时阻止,湿地受损面积将继续扩大。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迅速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书面回复对950亩耕地不再允许种植,并投资栽植,固沙涵养水源,受损的湿地及时得到了保护。
近年来,朝阳县检察院对县域内湿地资源持续关注,跟进监督,邀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对退耕还湿、补植复绿的现场走访考察,不断保护治理成果,净化饮用水水源地,还湿地全貌。
以多元治理举措为契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今年4月,6名非法狩猎违法行为人在朝阳市检察院、朝阳县检察院的共同监督下,来到台子镇集市,通过拉条幅、发传单的方式落实人民法院判决内容,积极向集市上的群众现场普法宣传。
2022年以来,朝阳县检察院办理多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涉“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中华蟾蜍达500余只,涉违法行为人十余人。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案件进展,要求上述违法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宣传员”的民事责任,鼓励更多违法行为人积极变身生态保护志愿者。
以“绿水青山”为目标,扎实开展水环境保护监督活动。2022年,朝阳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发现县域内某河道存在堆放生活垃圾的情况,检察官意识到,生活垃圾不仅产生难闻气味,还可能有污染地下水源的隐患。遂与有关乡镇联手,清理该地区河道生活垃圾0.5吨,保护周边村民的水环境安全。去年以来,该院扎实开展水环境保护监督活动,共清理50余公里河道两侧生活垃圾达100余吨。
以长效机制为指导,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规则。
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今年3月,朝阳县检察院与县水务局等4家行政机关共同印发《凌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两法衔接的实施办法》。同年,与朝阳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县分局等9家行政机关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协作推动朝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通过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的工作实际,保障凌河流域防洪安全、水质安全、渔业资源安全,维护河流生命健康,推进朝阳县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工作常态长效,共护“绿水青山”。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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