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喝酒不开车
但总有那么一群“老”司机
心存侥幸
认为自己
“小酌一杯”不成问题
这不
又有一群人栽了
为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严防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西湖大队精心组织,严密布控,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
现对行动中查处的酒驾违法驾驶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警示
案例一
2023年4月8日01时36分左右,秦**驾驶车牌为赣AW2M26普通小型客车在八一大道西湖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3年4月8日02时43分左右,施*驾驶车牌为赣AZD178普通小型客车在抚河北路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3年4月8日02时59分左右,陈**驾驶车牌为赣AK78A2普通小型客车在八一大道长运门口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四
2023年4月8日03时03分左右,路**驾驶车牌为赣A8888B普通小型客车在北京西路公园路口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五
2023年4月10日0时12分左右,王*驾驶车牌为鄂MC9229普通小型客车在抚河北路西湖段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于酒驾行为
南昌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
相关链接:
借这个机会
再给大家讲几个酒驾的认知误区吧!
酒驾误区一: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即使车速再慢,由于控制能力及反应能力上受到酒精的麻醉,都会造成不同程度影响,在此情况,极易发生危险事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
酒驾误区二:饮酒驾驶不上马路就没事
在小区内、马路牙子上等地点饮酒驾驶,经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酒驾误区三: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喝水、吃口香糖等方式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的做法是没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酒后回家可选择的方式很多
但驾车绝不在此之列
希望大家珍惜生命
远离酒驾平安回家
来源:南昌交警
值班编辑:肖琳琪
值班主任:金路遥
值班编委:黄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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